不看后悔!医药电商的过去、现在和未来都在这里了发布日期:(2017-9-19) 点击次数:94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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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电商领域是电商行业最具政策性的一个板块,起起落落同国家的医药政策特别是医改政策息息相关。而且从相关数据来看,医药电商的销售额在医药行业来说占比并不是太高,在电商行业的销售占比更是微不足道。 从医药电商的B2B、B2C发展现状来看,受制于目前政策,短期内依然难以突破;而O2O方面,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有药品来源、物流、消费者需求等方面,目前基本处于烧钱的阶段。 可以看出,虽然医药电商的未来可期,但从目前来看,即便历经十几年的发展,依然处于探索、萌芽的阶段。而解困的方法,更多的还需要政策驱动。 医药电商≠网上药店 长期以来,不少业内人士认为,医药电商就是网上药店,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。 医药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医药信息的共享和电子结算,合法的医药生产企业(原料、制剂)、流通企业及医院的网上交易,还包括零售药店的网上销售。 概括的讲,医药电子商务就是医药贸易活动全过程的电子化,它贯穿于医药贸易活动的全过程。 目前的模式主要有B2B、B2C、O2O、B2G等。世界范围内医药电商的主流是B2B模式,占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额的85%左右。业界一般认为我国医药电商是从2005年CFDA印发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》后开启的。 医药电商是整个电商行业最具政策性的板块,它的起起落落同医药政策特别是医改政策息息相关,很多时候,市场调节之手只能屈从于政策调节之手。 总的来说,政府对医药电商的态度是监管的重视大于扶持的力度,政策稍有放松,继而趋严,时而势头高涨,时而突然叫停。行业整体的发展脉络是“严管-略微放松-马上收紧-尝试放松-严管”的循环。 比较典型的例子,就是2013年医药电商第三方平台的试点到2016年5月突然中止,据称是在试点过程中, 存在“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、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”。 在当前医疗改革的大环境下,医药分开、控制药占比、多层次医疗体系建设、医疗支付改革、集中采购、新版GSP、飞检、一致性评价、两票制等政策逐步推进,涉及药品研发、生产、流通、销售、使用各个环节,对医药电商的发展也是牵一发动全身。 医药电商的现在与未来 医药B2B 目前,B2B贡献了医药电商主要的市场份额,除了政策因素外,影响其发展的因素还有客户单一、客单价低、费用率高等。 市场份额少: 据有关数据显示,2016年全国药品流通企业主营收入为13994亿元,B2B业务为576亿元,占比仅有4.1%,份额基本上可以说忽略不计。 客户单一: 从目前B2B业务的终端客户对象来看,目前主要客户还局限于单体药店、民营医院、私人诊所,而占医药市场最大份额的公立医药和连锁药店非常少。 客单价低: 对于流通领域的企业而言,客单价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利润水平。根据商务部数据,医药B2B年平均客单价只有3652元,而一般情况下,医药商业公司的年平均客单价都是以万元作为统计单位,特别是配送医院的商业公司。 费用率高。 据商务部数据,B2B企业平均费用率高达16.5%,这意味着整个医药B2B行业是亏损的。2016年医药流通企业平均毛利为7%,平均费用为5.2%,平均利润为1.8%,以此推算,医药B2B行业平均利润为-9.5%,亏损非常严重。 医药B2B未来发展空间是巨大的。从医改的走向来看,未来如果医改政策进一步落地,公立医院开始纳入医药电商供应平台的话,比如将阳光采购、GPO采购与医药B2B进行整合,则医药B2B的业务规模将有可能爆发性增长,达到现有规模的几倍甚至十几倍都是有可能的。当然能否实现,还要看今后政策的具体走向。 医药B2C B2C由于处方药受限制,很大程度影响了其市场规模的增长。 市场份额少: 2016年商务部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数据中,B2C业务仅36亿元,相对于整个医药行业近1.4万亿元的市场规模而言,完全不成比例。 品种单一: 由于政策的限制,B2C业务中只能以OTC产品、保健品和部分家用医疗器械为主。 购买行为精准: B2C顾客购买行为有单一性和指向性明显,购买量的精准性明显等特点。由于药品的特殊性,消费者购买药品的指向性非常明显,而且购买量基本不受促销政策的影响,这与其它电商有明显的区别。 购买人群以年轻人为主: B2C顾客以中青年居多,老年人还比较少。作为药品的主要消费者,老年人口是药品最大的需求者,而老年人的上网习惯不强,对网络缺乏信任感,制约了业务的增量。 市场格局: 以专业的网上药店和第三方平台为主,连锁药店自建网店为辅。 同样,医药B2C的未来发展空间巨大。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,美国B2C网上药店的销售占药品的份额已经超过30%,如果国内能够解决电子处方全社会互认、医保网上支付等问题,B2C网上药店的市场份额将有巨大的增长。 医药O2O 烧钱阶段,短期内出现爆发式增长并不现实。 医药O2O领域虽然企业不多,但是作为一个新兴概念,入场的企业营销能力和知名度都非常高,包括快方、叮当、送药360等,他们实际上想把送药市场做成外卖、团购那样的O2O消费,目前制约这一市场的有药品来源、物流、消费者需求等多种因素,短期内出现爆发式增长并不现实,而且盈利模式难以为继,基本上都还处于烧钱阶段。 从现实来看,目前医药电商还处于艰难的探索和萌芽时期,但从长远来看,医药电商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。借用伟人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——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,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,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。 医药电商政策梳理 1999年 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》 2000年《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》 2004年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2005年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》 2011年《“十二五”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》 2013年《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 2015年《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》 2016年《关于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》 《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(2016~2020年)》 2017年 《关于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》 (张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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